夺胎换骨(奪胎换骨) 原为道教语。谓脱去凡胎俗骨而换为圣胎仙骨。后用以喻师法前人而不露痕迹,并能创新。 宋 惠洪 《冷斋夜话·换骨夺胎法》引 黄庭坚 曰:“不易其意而造其语,谓之换骨法;窥入其意而形容之,谓之夺胎法。” 宋 陈善 《扪虱新话·文章有夺胎换骨法》:“文章虽不要蹈袭古人一言一句,然古人自有夺胎换骨等法,所谓灵丹一粒,点铁成金也。” 金 王若虚 《滹南诗话》卷下:“ 鲁直 论诗有夺胎换骨、点铁成金之喻,世以为名言。以予观之,特剽窃之黠者耳。”亦省作“ 夺胎 ”。 宋 陈岩肖 《庚溪诗话》卷下:“ 晋 宋 间, 沃州山 帛道猷 诗曰:‘连峯数千里,修林带平津。茅茨隐不见,鷄鸣知有人’……僧 道潜 号 参寥 ,有云:‘隔林髣髴闻机杼,知有人家在翠微。’其源乃出於 道猷 ,而更加锻鍊,亦可谓善夺胎者也。”
【解释】:本为道家语,指夺人之胎以转生,易去凡骨为仙骨。后比喻学习前人不露痕迹,并能创新。
【出自】:宋·释惠洪《冷斋夜话》卷一:“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,谓之换骨法;窥入其意而形容之,谓之夺胎法。”
【示例】:安知~无金丹,不使此莲此菊此桃万亿化身合为一。
◎清·黄遵宪《以莲菊桃杂供一瓶作歌》诗
【语法】: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褒义,比喻学习经验不断创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