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。1918年德国十一月革命推翻德意志帝国后,社会民主党右派首领夺取政权,宣布实行共和。1919年2月,在魏玛召开制宪会议,建立以艾伯特为总统、谢德曼为总理的共和国政府。7月通过宪法,史称《魏玛宪法》。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,停止实施《魏玛宪法》,魏玛共和国告终。
魏玛共和国(德语:Weimar Republik)是指1918年至1933年期间采用共和宪政政治体制的德国,于德意志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、霍亨索伦王朝崩溃后成立。其使用的国号为“德意志国”(Deutsches Reich),“魏玛共和国”这一称呼是后世历史学家的称呼,不是政府的正式用名。魏玛共和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走向共和的尝试,于德国十一月革命后而生,因阿道夫·希特勒及纳粹党在1933年上台执政而结束。虽然1919年的魏玛共和宪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在法律上仍然有效,但纳粹党政府在1933年采取的一体化(Gleichschaltung)政策已经彻底破坏了共和国的民主制度,所以魏玛共和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