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古代指臣子的灵柩葬在皇帝坟墓的近旁。
(二)、附葬,合葬。
(一)、古代指臣子的灵柩葬在皇帝坟墓的近旁。
《隶释·汉太尉杨震碑》:“次 秉 ,寔能纘脩,復登上司,陪陵京师。”按,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作“赐塋陪陵”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:“《周礼》冢人掌公墓之地,凡诸侯居左右以前,卿大夫居后, 汉 制亦谓之陪陵。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,宜陪寿陵,其广为兆域,使足相容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:“陪陵而葬者,将作给匠户,卫士营冢。”
(二)、附葬,合葬。
《晋书·杜预传》:“ 预 先为遗令曰:‘古不合葬……吾去春入朝,因 郭氏 丧亡,缘陪陵旧义,自表营 洛阳 城东 首阳 之南为将来兆域。’”